以下是我的回答,重庆城乡医保380和755报销比例如下:对于一档参保人,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0%(原为40%),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0%(原为65%),在一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80%。对于二档参保人,在二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75%(原为72%),在三级医疗机构报销比例为55%(原为50%)。另外,未成年人在上述基础上相应提高5个百分点。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发生的符合重庆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的自付费用首次或累计超过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大病保险按比例支付。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报销比例可能会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医保机构获取最新和最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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